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出国留学项目,培养国际化人才,规范夏令营项目的学生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权益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william威廉英国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生。
第三条 申请参加游学项目学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一、在校表现良好,无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;愿意遵守游学所在地的法律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、遵守外事纪律;
二、学习成绩优良;
三、身心健康;
四、能够自行承担出国游学项目所需各种费用;
五、学生根据出国游学项目要求,自愿提出申请。
第四条 游学项目中获得资助学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一、符合第三条五项条件;
二、学生综合评定分在所有报名学生中排在前十名;
三、缴清学校应缴学杂费。
第五条 综合评定分计算比例:
一、学期(或学年)考试成绩平均分在报名学生中取排名前14名,第一名70分,分差为5分,第十四名为5分。
二、学期(或学年)量化积分成绩在报名学生中取排名前十名,第一名20分,分差为2分,第十名为2分。
三、辅导员推荐取排名前十名学生,第一名10分,分差为1分,第十名1分。
四、前面三项积分相加排名前十名的学生有资格获得资助。
第六条 资助名额每年为5至10人,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。
第七条 未获得资助的其他参加夏令营的学生全额自费。
第八条 获得资助的学生采用先全费,后补贴5000元的办法;出国
期间违反外事纪律,不听从带队老师管理的,回国后不再补
贴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william威廉英国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起施行。